乐凯胶片: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
证券代码:600135 证券简称: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:2023-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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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
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对公告的虚
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
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
知于 2023 年 1 月 6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,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以现
场和视频方式召开,会议应到董事 9 人,实到 9 人,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洪泽先
生主持。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。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
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。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。
一、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概况
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由两部分构成:
公司(以下简称“泰通”)及其关联海外公司的应收账款
对公司形成欠款共计 1,861.92 万元,公司多次追讨无果,于 2018 年 10 月提起
诉讼,南京仲裁委员会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判决公司胜诉。后因泰通一直未还款,
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,同年 8 月,泰通申请破产,同年 10 月,其担保人泰州德
通电气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德通”)进入破产清算程序,公司及时对泰通和德
通的债权进行申报并追回款项 56.36 万元。2021 年 12 月 29 日泰州市海陵区人
民法院发出(2019)苏 1202 破 5-5 号民事裁定书,终结了泰通的破产程序,公
司于 2022 年收到破产清算款 9.79 万元。泰通及其海外关联公司最终对公司形成
欠款总额为人民币 1,795.77 万元。
本次共核销泰通及其海外关联公司应收账款 1,795.77 万元。
山成像设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河山成像”)的应收账款
年 12 月,河山成像形成对乐凯医疗欠款 685.96 万元。经多次催款,河山成像回
款意愿较差,且拒收 2019 年会计师事务所向其发出的询证函。乐凯医疗于 2020
年 1 月提起诉讼,同年 12 月 25 日保定市高开区法院一审出具(2020)冀 0691
民初 1002 号判决书,判决河山成像支付欠款。后因其一直未还款,乐凯医疗于
成像无财产可供执行,2021 年 10 月 20 日保定市高开区法院出具(2021)冀 0691
执 461 号执行裁定书,终结了该次执行程序。
本次共核销河山成像应收账款 685.96 万元。
上述应收账款合计 2,481.73 万元,依据《企业会计准则》和公司《资产损
失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上述应收账款符合核销条件,公司对其进行核销。
二、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
截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,公司上述应收账款事实损失金额 2,481.73 万元,
前期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,本次核销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减少 12.77 万元。
三、独立意见
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了解和查验后,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公司本次核销部
分应收账款,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,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》等相关规定
和公司实际情况。本次核销应收账款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
东利益的情形,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等规定,我们一致同
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项。
同意 9 票、反对 0 票、弃权 0 票,表决通过。
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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